集美台商投资区 综合开发区。1992年设立。集美面积227平方公里,经由厦门大桥和高崎海堤与厦门岛连成一体。1992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集美台商投资区,辖集美、后溪两镇,规划面积78平方公里,实行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在路、水、电及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已达4亿多元。后来,又投入近亿元人民币进行东海岸填海造地工程,围海46.6公顷开发东海岸商业区和2.24平方公里的灌南工业区。该区实施“村有工业园地,镇有工业小区,区有工业新区,优化提高第一产业,调整壮大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战略。至1998年,全区累计批准外(台)资项目280项,总投资7.84亿美元,其中台资占据“半壁江山”。区内已形成以农业开发为基础,以生产性工业项目为主体,房地产和旅游、商业相应发展的经济格局,尤其是旅游、商贸、房地产业正在成为台商投资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