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与教育方式 福建省工艺美术传承和工艺美术教育的方式。传统方式主要为父(母)、子(女)相继,师徒相传,自学方式。后发展为学校的正规教育、培训。清末民初,曾有福州官办为主的“福州工艺传习所”,慈善性的“福州惠儿院”,德化的“省立德化陶瓷职业学校”,传习、教育工艺品制作等,但时间都不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6年福州成立“福州工艺美术学校”,1958年福建省改建“厦门鹭潮美术学校”为“厦门工艺美术学校”,1958年德化县成立“德化瓷业技术学校”,始有工艺美术的正规教育,培养专业技术人员。之后又陆续新办或有关院校设立工艺美术的相关专业系科,组织专业人员进修学习、培训。同时,在工艺美术研究单位和生产企业招收学徒学艺,开展工艺美术的教育、传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