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00:11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福建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省炎黄文化研究会



·“海丝文化与福建”百题·

(厦门卷)75.厦门与东北亚的贸易

 

 

厦门与东北亚的贸易涉及日本、琉球、朝鲜等地区。相较于东南亚,厦门与东北亚的贸易相对薄弱,但明朝中后期厦门在东北亚海域的地位日益凸显,逐渐形成厦门—东北亚—东南亚的三角贸易网络。

厦门与日本的贸易不迟于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6)兴起热潮。嘉靖二十三年,同安县李章等人驾船前往日本贸易,不幸遭风漂至朝鲜泰安。朝鲜《李朝实录》中详细记载了李章等人漂流至朝鲜的遭遇。朝鲜甲辰三十九年(1544年),泰安郡守朴光佐驰报:“郡南面麻斤浦,唐倭未辨船一只到泊……则高达一船,双桅悬旗,住泊海口。”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四),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66页此即李章等人的船只。因是冒禁私自出洋贸易,而不敢下船登陆,“唐人疑畏而不肯下陆者,转归中原恐被私自下海之罪”。后经朝鲜官员百般劝慰,李章等人终上书言漂流始末。原来,因同安荒年,人民饥馑,饿殍遍野,迫于生存之需,高贤、李章、魏祈等共八十人,“无奈率告于郡官,装载货物”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四),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367页,东渡日本冒险射利,不幸途中遭风漂至朝鲜。

由此可见,明廷虽然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禁私自与日本贸易,厦门商民仍“冒险射利,视海如陆,视日本如邻室耳,往来贸易,彼此无间”(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五,上海中央书店1935年版

隆庆年间(1567—1572),开放漳州月港,准贩东西洋。作为月港出海口的厦门,前往日本贸易的潮流更加不可遏制。针对这种现象,福建巡抚许孚远上书云:“臣又访得是中同安、海澄、龙溪、漳浦、诏安等处奸徒,每年于四五月间告发引文,驾驶鸟船,称往福宁卸北港捕鱼及贩鸡笼、淡水者,往往私装铅硝等货,潜去倭国,徂秋及冬或者来春方回。亦有借言潮惠广高等处籴买粮食,径从大洋入倭。”(明)陈子龙等:《明经世文编》(第五册)卷四○○,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334页亦有厦门商民假道南洋,开辟厦门—吕宋—日本之间的三角贸易航线。

郑氏海商集团时期,郑氏几乎垄断了厦门与日本之间的贸易。郑氏海商集团占据厦门37年之久,日本始终是其主要贸易对象。

除了郑氏海商集团,另有部分厦门湾商人亦东渡日本贸易。如Hambuan在《热兰遮城日志》中记载其多次前往日本的事例。1631年8月23日,Hambuan的船只备好货物准备去日本贸易。次年8月12日,荷兰长官通过“有关装备Hambuan和印结瓦定的戎克船要前往日本的决议”。1636年5月21日,Hambuan抵达台湾,运来生丝、布料、黄金、水银等货物,以运往日本江树生译注:《热兰遮城日志》(一),台南市政府2002年版,第55、70、239页

清朝统一台湾,设立闽海关,厦门作为“通洋正口”,“人民商贾,番船辐辏”(清)周凯等纂:《厦门志》卷一五。。清初,日本对中国船只未加限制,厦门商民前往日本贸易者与日俱增。据《华夷变态》统计,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康熙六十一年之间,有139艘厦门商船赴长崎贸易。根据船只来航顺序及地点分别编号,如五番厦门船、二十七番思明州船、八番厦门船、十番厦门船、二十三番厦门船、二十四番厦门船、四十番厦门船、四十二番厦门船、八十一番厦门船林春胜、林信笃编,浦廉一解说:《华夷变态》(上册),东洋文库刊1958年版,第914页。等等。其中贞享二年(1685年)十番厦门船,于康熙二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自厦门起航,三月十八日在沙埕停靠,四月三日到达长崎。元禄三年(1690年)五十七番厦门船,船主周一官等四十一人先在福州雇佣一条商船,四月二十八日“到厦门,则载生丝、零碎物品,并□皮、砂糖类,限于右之日,从厦门港出海渡航”林春胜、林信笃编,浦廉一解说:《华夷变态》(中册),东洋文库刊1958年版,第1234页,于五月八日自厦门出航前往日本贸易。

《备边司誊录》记载了部分厦门船户前往日本途中不幸遭风漂至朝鲜的事例。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六月十一日,一只中国船只搭载福建、浙江、广东等处商民一百三十名,自厦门出港,往贩日本长崎。其中同安县籍有驾船伙长何已、管什用押工郑一年、管货直库黄治年、管帆索大缭杨荫、管椗二椗戴成、管帆索二缭王亮,以及吴聪、庄为、吴天(厦门)、陈二、杜凤、薛主、王郎(厦门)、陈却(厦门)、杨午、林伴、林习、赵发(厦门)、蔡胜(厦门)、林乞(厦门)、黄福(厦门)等船梢15人,同安县籍附客17人:林森、陈鸾、王攀、陈球(厦门)、吴明、陈福、黄却、吴成、林寿、周天祚、陈怨、许夏、林禄(厦门)、林吉、孙祝(厦门)、陈鹏(厦门)、何宗(厦门),共38人,约占全部人员的34%。不料,七月二十四日陡遇大风,失舵折樯,二十五日漂到朝鲜。《备边司誊录》五册,第382—387页(日)松浦章编著,卞凤奎编译:《清代帆船东亚航运史料汇编》,乐学2007年版,第23页 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人四十二人于康熙五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自同安县出发往日本贸易,中途遇风,七月二十四日漂到朝鲜。8人生还,死者林春、陈羡、吴辰等34人,“共住厦门人”。朝鲜官员问:“尔们地方,幅员甚广,东、西、南、北往来行商,何所不可,而涉险远赴于日本,自取漂没之患也?”王裕、许满等生还者云:“我们地方买卖,不如日本买卖之利,故冒险要利。”《备边司誊录》六册,第48—50页。(日)松浦章编著,卞凤奎编译:《清代帆船东亚航运史料汇编》,乐学2007年版,第34—35页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德川幕府实行信牌制度,每年配予厦门1~2艘船信牌,致使厦门与日本之间的贸易一落千丈。但亦有部分商人因得到日本人的信任而享受特殊信牌待遇,被称为“御用唐商”,郭裕观即是其中一员。郭裕观别名郭亨统,厦门人,常年经营广州—日本间的贸易。他曾于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三年(1725年)数次作为船主前往长崎。因享受特殊信牌优惠,郭裕观被清王朝列为追捕缉拿对象。“诸船头若不领信牌,吾一人当领数十枚。吾将不作久留,尽量使眼前商船渡海来航。万一此事在唐国泄露,纵生命完结亦知其节义所在,终无遗恨。”(日)大庭脩:《江户时代日中秘话》,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76页浙江总督李卫早就注意到郭裕观等人,雍正六年上奏折云:

朱来章之兄朱佩章先曾带去闽人王应如教书,已经病殁在洋。又闽商陈良选带去广东人称系宁波居住之年满千总沈大成,实属杨姓,冒顶前往教习阵法,其的名不知确切。现在彼地又郭裕观代带僧人、马匹各等情。今朱来章先经臣访闻,诱唤至署问知情由前已奏明后又供出曾带过各项书籍五百本,当即取具的保同俞孝行给予银两,各自置货密往东洋,探信去迄。其陈良选因在日本船只未回,已令海口文武等候缉拿。郭裕观系厦门人,密咨福建尚未获到。已上各情俱供明《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十二辑,台湾故宫博物院1978年版,第57页

厦门往日本输入的物品大致分为丝织品、中药材、砂糖三大类,回程则载各种金属、海产品。周凯《厦门志》中有详细记述:

土产:金、银、如意珠、白珠、青玉、玛瑙、琥珀、水晶、水银、螺钿、石硫磺、铜、铁、锦、细绢、花布、刀、屏风、扇、砚、漆器、椒、象、黑雉、山鼠、东洋参(性温补,彼国以为军粮。每年出陈易新,以陈者货我)、海参、海带。交易:爱台湾之白糖、青糖、鹿獐等皮,价倍他物;古迹书画,更无论价也(清)周凯:《厦门志》,《台湾文献丛刊》第95种,台湾银行1961年版,第232—235页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大明客总管陈昂等前去交易,“白丝参百担、重绸四百捆(每捆一百匹)、人参六百斤、中绡纱二百捆、红绡五十捆、剪绒二百八十笼、什物不数、白糖四千担、冰糖二千担、药材二百担、毛边纸三百捆。”林春胜、林信笃编,浦廉一解说:《华夷变态》(上册),东洋文库刊1958年版,第642—643页1809年,巳七号厦门船往长崎贸易,船载货物册:唐货主的货物为大利锦绉50匹、大利三套50匹……冰片3斤、砂仁5043斤、大黄9270斤、白芍3800斤……冰糖18300斤、三盆糖32000斤、泉糖45550斤。唐船船员个人交易货物为猛记鳌甲160斤、胜记儿茶1450斤、胜记口茂230斤、胜记石黄280斤、胜记砂仁500斤(日)松浦章著,李小林译:《清代海外贸易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72—375页。何已等到日本贩卖苏木、白糖、乌漆、乌糖、犀角、象牙、黑角、藤黄、牛皮、鹿皮、鱼皮、乌铅、料藤、大枫子、槟榔、银朱、水粉等物,买回红铜、金、银、鲍鱼、海参、漆器、铜器等物。《备边司誊录》五册,第382—387页(日)松浦章编著,卞凤奎编译:《清代帆船东亚航运史料汇编》,乐学2007年版,第23页 王裕、许满等从苏州、广东、安南、福建等处收买白走沙、八段丝、香木、雪糖等货品到日本贩卖。1711年,卯七号厦门船从日本载回干海参4913斤、干鲍鱼2904斤、鱼翅167斤。1713年,巳六号厦门船从日本载回916斤干海参、5040斤干鲍鱼(日)松浦章著,李小林译:《清代海外贸易史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82页。可见厦门与日本的海产品贸易十分兴盛。

16世纪之前,厦门前往日本贸易,一般经由朝鲜洋面或者自浙江放洋,后来逐渐开辟自台湾海峡借道琉球群岛前往日本的航线。16世纪后期,厦门一带商人开辟了厦门与长崎之间的直达航线,自大担岛开船,至乌坵祭拜妈祖,横渡台湾海峡抵达基隆,自基隆直取天堂入长崎港。《指南正法》中详细描述“厦门往长崎”之针路:

大担开船,用甲卯离山。用艮寅七更取乌坵,内是湄洲妈祖,往祭献。用艮寅及单寅七更取鸡笼头。用艮寅二十更,取单寅下十五更,单寅上十五更,取天堂。用子癸并壬亥收入港,秒也。

北山开船往长崎只有二十五更。西长外屿有小屿二个是五岛,认真陇是五岛大山。过东来有六七个石屿尖是美慎马。用单艮七更取长崎。对东七更是天堂,似南港样,或投入见天堂门。壬子癸门陇,斟酌转变寻坎马慎马,收入天堂。东去又一个屿,陇近看似东椗样,是温二。温二对东五更一山尖高头赤色,东南有一屿多是马齿山,船抵用子癸取天堂,秒也向达校注:《两种海道针经》,《指南正法》,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80页

《厦门志》中对厦门—长崎间航线亦有说明:厦门与长崎间大约有七十二更的水程(《县志》也作六十二更),如遇北风,由五岛入港;若南风,则由天堂入。商船到达之后,货物先入土库,后在大唐街交易。除了直接航线外,船商还开辟了从厦门载货出口吕宋、暹罗、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再从当地收购土货到日本贸易的三角航线。

厦门与琉球之间的贸易形式,主要是附属于朝贡贸易、册封贸易的私人贸易。明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下诏:“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唯尔琉球在中国东南,远处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而其知之。”陈侃:《使琉球录》,《台湾文献丛刊》第287种,台湾银行1970年版,第24页中琉之间正式建立宗藩关系,朝贡贸易随之兴盛。清朝沿袭旧制,中琉朝贡贸易不断完善。为了更好地管理中琉贸易,起初在福建泉州设立市舶司,成化年间移至福州。因此临近泉州、福州的厦门亦积极地参与到中琉贸易之中。但这种依附于朝贡体制的私人贸易是不被允许的,洪武二十七年,命“严禁私下诸番互市者。帝以海外诸国多诈,绝其往来,惟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命礼部严绝之,凡番香、香货俱不许贩卖”(清)陈寿祺等撰:《福建通志》(十),同治十年重刊本,华文书局1968年版,第5127页。景泰三年(1452年)又“命刑部出榜,禁约福建沿海居民,毋得收贩中国货物,置造军器,驾海通琉球国招引为寇”《明英宗实录》卷二一七,景泰三年六月辛巳

厦门前往琉球航路极其艰险,“浪大如山,波迅如矢,风涛汹涌,极目连天”(明)李廷机:《乞罢使琉球疏》,《明经世文编》卷四六○,中华书局1962年版。关于琉球与厦门的距离,周凯在《厦门志》中有考辨:《海国闻见录》云,距厦门水程六十八更。《县志》作四十五更,《嘉湾县志》作五十八更。贸易货品主要包括纺织品、药材、粗瓷器、砂糖等,回程则载海产品、铜器、磨刀石、绵纸等。如砂糖等货物通过沿海贸易由厦门运到泉州、福州,再转运琉球,免征贸易税,“奏准琉球国贡船来闽及事竣回国所带货物,概免征税”。琉球作为东北亚中转点,连通了福建、日本、朝鲜、东南亚之间的贸易网络。

厦门与朝鲜贸易极少,“厦门商舶罕至其地”。朝鲜“地属东洋之北,隔海即日本,于中国最恭顺(故首列焉),贡道由登、莱诸州”。厦门前往奉天、锦州的商舶偶尔前去贸易,“抵奉天锦州者,亦间至焉”。贸易物品多为米、谷、金、银、铜、锡、布、纸、扇、马、牛黄、人参等(清)周凯:《厦门志》,《台湾文献丛刊》第95种,台湾银行1961年版,第201、232、2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