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导读】
《墨子》
《墨子》是先秦时期墨家学派的著作总集,一般认为是由墨子的弟子及其后学在不同时期记述、整理、编纂而成的。全书既记录了墨子的言行和思想,也阐述了后期墨家的学说。《墨子》的思想以功利主义为特色,以解救时弊为目的,又带有浓厚的宗教意味,宣传天志、明鬼,倡导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非命、非乐。同时,《墨子》主张经验论,拥护常识,其中的逻辑思想和科技思想在当时都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是我国先秦时期这方面思想的杰出代表。
《墨子》,现存十五卷,共五十三篇,(战国)墨子弟子及其后学记述、整理、编纂而成。
墨子,名翟,春秋、战国之际鲁国人(一说为宋国人),墨家学派的创立者。生卒年月不详。清人孙诒让曾作《墨子年表》,起周贞定王元年(前468),迄安王二十六年(前376);近人钱穆亦作《墨子年表》,起周敬王四十一年(前479),迄安王二十一年(前381);而胡适则认为墨子大概生于周敬王二十年至三十年之间(前500至前490),死于周威烈王元年至十年之间(前425至前416)。墨子在《史记》中未列专传,仅于《孟子荀卿列传》后附带提及,其文曰:“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墨子的师承关系也不太清楚,据《淮南子·要略》记载:“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加之他生于鲁国,又当孔门正盛之时,早年应该受过儒家的影响,后因不满儒家思想,所以自创墨家学派,并处处与儒家立异。由于墨子的出身可能是具有一定文化知识且接近工农小生产者的“士”,故其思想极端重视现实的功利,带有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可以视作当时小生产劳动者思想的代表。
墨子是一位热心救世的实干家,带领弟子、门人常年奔走于齐、鲁、宋、楚、卫、魏诸国之间。据《墨子·公输》篇记载,公输般为楚国制造了一种攻城云梯,准备攻打宋国。墨子听说后,星夜兼程赶往楚国郢都,与公输般辩论,说服了公输般。之后,他又向楚王宣传“兼爱”“非攻”的思想,并告知其在宋国的备战情况,使楚王放弃了攻宋的打算。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止楚攻宋”的故事。在这方面,就连反对墨子最厉害的孟子也说道:“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
墨家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当时有“非儒即墨”之称。如《韩非子·显学》篇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比较特别的是,墨家不仅是一个重要学术流派,同时也是一个拥有严密组织的政治团体和宗教团体。其首领称为“巨子”,一般成员称为“墨者”,墨者的行动必须服从巨子的指挥。故《淮南子·泰族训》曰:“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墨子死后,墨家分裂为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和邓陵氏之墨等三个学派。秦汉以后,墨家迅速衰落,其思想也逐渐湮没无闻,并且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学说和思想派别。直到清代中后期,随着考据学的深入发展,墨家的经典和思想才重新被学者所发掘、整理和研究。民国时期,随着西学东渐,《墨子》中的科技、逻辑、政治思想又开始受到学者的重视。
《墨子》可以被视作先秦时期墨家学派的著作总集,《汉书·艺文志》著录七十一篇,现仅存五十三篇。全书的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耕柱》《贵义》《公孟》《鲁问》《公输》五篇,主要记载墨子的言行,可能由墨子的弟子所记;第二部分包括《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等篇,主要阐述墨子的学说、思想,可能是墨子的门人、后学所作;第三部分包括《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也称作《墨经》或《墨辩》,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学者一般认为是战国后期墨家的作品;第四部分则为《备城门》至《杂守》共十一篇,讲的是守城兵法。此外,尚有个别篇章或许为别家作品窜入或后人伪作。
尚俭节用,兼爱非攻,以功利为衡量一切行为价值的标准,是墨子思想的最大特征。在他看来,凡事物必有所用,言论必可以行,然后才具有存在的价值。由于墨子的出身和生活环境比较接近社会下层的劳动者,所以特别强调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在他看来,人与禽兽的不同之处正在于人必须依靠劳动才能获得生存。所以他说:“今人固与禽兽、麋鹿、斐鸟、贞虫异者也。今之禽兽、糜鹿、蜚鸟、贞虫,因其羽毛以为衣裘,因其蹄蚤以为绔屦,因其水草以为饮食。……今人与此异者也,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非乐上》)
从这点出发,墨子认为人们只有努力劳动,才能维持社会的存在。“凡五谷者,民之所仰也,君之所以为养也。故民无仰则君无养,民无食则不可事。故食不可不务也,地不可不力也,用不可不节也。”(《七患》)劳动者之所以要强力劳动,是因为他们认识到“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寒”,(《非命下》)故而不敢倦怠。墨子不仅要求下层的劳动者要努力劳动,还要求上层的统治者也要努力工作,励精图治。因为“君子不强听政即刑政乱,贱人不强从事即财用不足”,(《非乐上》)只有社会上下都强力劳动,才能使国家富强。
由此可见,墨子并不反对阶级差别和阶级统治。但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统治者的统治,使社会生产能够持续和发展,一方面要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另一方面必须“尚贤使能”,利用贤人来治理天下。墨子主张的“尚贤”就是要打破当时以血缘为标准的世袭制度,将政权向下层人士开放。在他看来,“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尚贤中》)所以不管出身贵贱、血缘远近,只要有才能者都可以得到官位,享受富贵。
在“尚贤”的同时,墨子又提出了“尚同”的政治思想。简单的说,“尚同”就是要求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思想。墨子主张“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尚同上》)自天子以下,从三公、诸侯到乡长、里长,也都选拔贤者担任。而人们要以上级长官的是非为是非,自下而上,逐层统一,做到“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尚同上》)这样,就使天下百姓的思想和行动全部统一于“卿长”“国君”“天子”,进而上同于“天”,从而克服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的混乱局面,达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尚同上》)的理想情况。
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质财富十分有限而又分配不均,广大劳动者经常处于饥寒交迫之中,进而影响到生产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因此,墨子提倡勤俭节用,反对贵族统治者的奢侈浪费。他说:
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古者圣王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緅之衣,轻且暖,夏服絺绤之衣,轻且清,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节用中》)
在墨子看来,人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只需满足基本的生存需要就行了,其他的一切都属于铺张浪费。
同样,对于墨子来说,一切的个人行为、社会活动和风俗习惯,只有直接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国家的强大和人民的富裕才是有价值的,否则皆为无用或有害,都应当废止。因此,墨子反对厚葬,主张节葬短丧。在他看来,厚葬久丧是“辍民之事,靡民之财”,将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节葬下》)
正是基于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墨子提出了著名的“兼相爱,交相利”的观点。在他看来,一切的奢侈浪费、浮华享乐,虽然不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但还不是最大的危害。最大的危害在于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争斗,无有宁息,而其根本原因则由于人的“不相爱”。人人都知道自爱其身、自爱其家、自爱其国,而不爱他人之身、他人之家、他人之国。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提倡“兼爱”,也就是爱人如己,所有人都毫无分别的爱一切人:
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悔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兼爱中》)
值得注意的是,与儒家把爱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心理基础上不同,墨子所说的爱是建立在现实的功利基础上的。所以儒家的爱是无条件、超功利、有差等的;而墨家的爱则是有条件、讲功利、无差等的。它不是来源于内心的、绝对的“仁”,而是来自外在的、互利的“义”。“虽有贤君,不爱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亲士》)实行兼爱之道,不仅对他人有利,而且对自己有利,这才是兼爱的基础。故曰:“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兼爱中》)
墨子提倡“兼爱”,自然要反对战争,主张“非攻”。在他看来,战争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非攻中》)因而是不义的。一旦发生战争,不但会造成大量士兵的死伤,而且影响农业的生产,导致百姓衣食不足,饥寒而死。墨子接着指出,耗尽本国百姓的生计之财,去攻伐无罪之国,并且砍伐他国的庄稼、树木,破坏其城池,焚毁其祖庙,残杀其人民,抢夺、杀死用作牺牲的牲畜,既不符合天的利益,也不符合鬼的利益和人的利益。因此,战争实乃天下之大害,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停止战争。
前面曾经说过,墨子崇尚“强”“力”,所以他坚决主张“非命”。在他看来,决定国家的兴衰、治乱和人们的地位、命运的,不是先天的“命”,而是后天的“力”。“虽上世之圣王,岂能使五谷常收而旱水不至哉?然而无冻饿之民者,何也?其力时急而自养俭也。”(《七患》)如果一味的迷信“命”,认为一切皆为命中注定,就会造成赏罚失效,政治混乱,生产荒废。“今用执有命者之言,则上不听治,下不从事。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非命上》)
墨子虽然强调人力,反对宿命,但又设计出一个高高在上,能够赏善罚恶的上帝和鬼神来统治人世,从而提出了“天志”“明鬼”的观点。墨子认为,人世间的法度不是由人自己发明、制定的,而是来源于高贵、全知的“天”,因此必须绝对的服从。这就是“天志”。“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顺也。顺天之意者,义之法也。”(《天志中》)“天”还能主宰天子,随时监督天子的行为。“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天子赏罚不当,听狱不中,天下疾病祸福,霜落不时。”(《天志下》)可见,“天”是宇宙中的最高主宰,“天”的意志是人的一切言行的最高标准,是良好的政治和道德的根本保障。
同样,正是因为“天”有如此大的力量,所以人世间的赏善罚恶也要靠上帝和鬼神来执行。在墨子看来,鬼神有着除暴安良、主持正义、威慑警戒的功能。且“鬼神之明,智于圣人,犹聪耳明目之于聋瞽”。(《耕柱》)由于鬼神是无所不在的,人们做得任何坏事都逃不过它的眼睛,所以人们自然会心存畏惧,不敢胡作非为,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治理。
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墨子的思想中其实隐含着深刻的矛盾性。他一方面要求选贤任能,一方面强调尚同服从;一方面追求兼爱、平均,一方面主张专制集权;一方面强调人力、“非命”’,一方面宣扬“天志”、鬼神。李泽厚认为,这些矛盾性正是分散、脆弱的小生产劳动者双重性格的典型表现。他们既重视眼前的利益,一切以现实的物质的功利为根本基础,同时又强调互助互爱,甚至可以为此牺牲自己。他们所期望的理想社会,既可以表现为博爱的乌托邦,也可以表现为现实的专制制度;既可以是在生活经验基础上的清醒的积极态度,也可以是沉溺在宗教观念中的迷醉的狂热精神。实际上,在《墨子》一书的思想中,这两方面是兼而有之的。
“三表法”是《墨子》在逻辑思想上的一个重要贡献。墨子认为,判断各种知识、言论的是非对错必须要有一定的标准,而“三表发”就是墨子总结出来的判断标准。所以他说:
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非命上》)
这就是说,判断知识、言论是非对错的标准有三条,一是关于古代圣王的历史记载,二是百姓耳闻目睹的亲身经验,三是国家人民的现实功利。凡是符合这三条的,就是对的;不符合这三条的,就是错的。
战国中期,以惠施、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逐渐兴盛起来。他们专门研究名实问题,提倡相对主义,热衷辩论,好为“怪说奇辞”,其所持观点都与人们的常识相矛盾,所以也被称为“辩者”。冯友兰认为,墨家注重实用,拥护常识,其《墨经》之作正是对于辩者之学的反动。后期墨家在继承墨子思想的同时,也受到名家的影响,并在与名家的往复争论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墨辩逻辑学。
《墨经》考察了人们知识的来源与种类。《经上》云:“知,闻,说,亲,名,实,合,为。”其中,“闻”“说”“亲”就是指知识的三种来源。《经说上》进一步解释道:“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也就是说,“闻知”是由别人传授而来的知识,“说知”是由推理而得来的知识,“亲知”是由亲身经历而得来的知识。“名”指名辞概念,“实”指实际事物,“名实耦”指名实相符,“为”则指有意志的行动。
《经上》篇将“名”分为达名、类名和私名三种。其中,“达名”是最一般的概念,如“物”;“类名”是反映一类事物的概念,如“马”;而“私名”则是具体的单独概念,如名叫“臧”的这个人。
《墨经》十分强调“以名举实”,也就是名实相符,概念与对象相一致。因为名所反映的不仅是事物的表象,还包括它的本质或属性。“知其所知不知,说在以名取。”(《经下》)知与不知的区别,就在于能否以名举实。从根源上说,名由实起,名、实统一在实,所以必须以实正名。
《墨经》还研究了逻辑判断的一些不同形式,如“尽”、“或”、“假”、“必”、“且”等。比如,他说:“尽,莫不然也。”(《经上》)就是说“尽”在这里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或也者,不尽也;假也者,今不然也。”(《小取》)就是说“或”是一个特称判断或选言判断,而“假”则是假言判断。此外,还有必然判断和“将然”判断等的形式。
就判断而言,《大取》认为“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者也。”其中,“故”是事物的原因、条件和根据。“故”又分为“大故”和“小故”。“大故”相当于充分必要条件,“小故”相当于必要条件。“理”就是“法”,指事物之理和立说的论据。“故”、“理”、“类”三者是判断的基本前提。只有条件、理由充足,按照正确的推理规则,遵守类概念的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就推理而言,《小取》提出了“或”、“假”、“效”、“辟”、“侔”、“援”、“推”等几种推理方法。他说:
或也者,不尽也。假者,今不然也。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辟也者,举也物而以明之也。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小取》)
其中,“效”是建立一个推理的标准或公式,它对于一类事物中的任何个体都有效。“辟”是比喻,即以它物说明此物。“侔”是以它辞说明此辞。“援”是类比,引用对方承认的观点、命题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推”是一种归谬法的类比推论。
在墨家那里,“辩”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狭义的“辩”就是彼此争辩,所谓“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经说下》)而广义的“辩”则要求“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小取》)其最终目的还是为国家、社会的现实功利服务。“辩”的基本原则是“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小取》)应该说,战国后期墨家的墨辩逻辑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全面的理论,既以之反驳名家的诡辩论,攻击其他学派的学说,也用来为自己的功利主义思想作辩护。
今本《墨子》最早当为汉代刘向所校定,著录于《别录》。刘歆《七略》与班固《汉书·艺文志》均据此。晋惠帝时,鲁胜曾作《墨辩注》,可惜已经失传,仅存其《叙》。清代以前,以明正统张宇初道藏本《墨子》和明嘉靖唐尧臣刻本《墨子》为善本。清代中后期,《墨子》研究兴起,陆续涌现出一批注释、阐发墨学的著作。其中以毕沅的《墨子注》和孙诒让的《墨子间诂》最有代表性。近人所注《墨子》,则以吴毓江的《墨子校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和谭家健、孙中原的《墨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为较善,可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