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0 23:44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李志阳


【国学经典导读】


史通

 

《史通》是我国古代第一部体系完整的史学理论专著。该书对上古至唐初史籍撰述及史学理论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总结,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成为唐代以前我国史论的集大成者,对后世产生影响的深远。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自有史学以来二千年间,得三人焉。……在唐则刘知几,其学说在《史通》。”由此可见其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史通》二十卷,(唐)刘知几著

刘知几(661-721),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他出生于书香门第,官宦之家。祖父刘胤之、从父刘延祐,善史学;父亲刘藏器、兄长刘知柔皆以词学知名。刘知几从小在浓厚的文史知识氛围下成长,饱受熏陶,尤其是他的兄长刘知柔,学识丰厚,品德高洁,对他的道德文章产生良好的影响。

刘知几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十一岁读《左传》,继而《史记》《汉书》《三国志》,乃至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几乎无书不读。十七岁时,对历代史书窥览略周。步入仕途后,在公务之余仍手不释卷,渐渐积累了融会古今的渊博学识。

唐高宗永隆元年(680),刘知几进士及第,任获嘉(今河南获嘉县)主簿。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奉调长安,任王府仓曹,并参与编纂《三教珠英》的工作。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开始了他的史官生涯,历任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太子左庶子、左散骑常侍等职,先后多次参与撰修起居注及唐史。长安三年(703),与朱敬则等撰《唐书》八十卷。神龙(705—707)时,与徐坚等撰《武后实录》。玄宗先天元年(712),与柳冲等改修《氏族志》,并于开元二年(714)撰成《姓族系录》二百卷。四年(716),与吴兢撰成《睿宗实录》二十卷,并重修《则天实录》三十卷、《中宗实录》二十卷。

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刘知几迁秘书少监,掌修史之事。尽管唐王朝十分重视史学,设馆修史,但不可避免权贵控制史馆,史官无著述自由的现实情况。刘知几对当时史馆制度的混乱尤其是监修贵臣干涉修史工作的情况感到极其不满,因而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玄宗开元九年(721),刘知几因长子刘贶于太乐令任上被判罪流放事,发表了不同意见,触犯上怒,被贬为安州都督府别驾,不久就去世了,享年61岁。后追赠为汲郡太守,又追赠工部尚书,赐谥“文”。

《史通》凡二十卷。刘知几始撰于长安二年(702),至景龙四年(710)才完成全书的撰写,前后花了九年的时间。全书以专题论文的形式写成,分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各为十卷。书前有《序录》一篇,为全书的序文。内篇原有三十九篇,外篇十三篇,合计五十二篇。其中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等三篇,大约在北宋时已亡佚,现存四十九篇。目次如下(卷一至卷十为内篇,凡三十六篇;卷十一至二十为外篇,凡十三篇):卷一:六家,卷二:二体、载言、本纪、世家、列传,卷三:表历、书志,卷四:论赞、序例、题目、断限、编次、称谓,卷五:采撰、载文、补注、因习、邑里,卷六:言语、浮词、叙事,卷七:品藻、直书、曲笔、鉴识、探赜,卷八:模拟、书事、人物;卷九:核才、序传、烦省,卷十:杂述、辨职、自叙,卷十一:史官建置,卷十二:古今正史,卷十三:疑古,卷十四:惑经、申左,卷十五:点烦,卷十六至卷十八:杂说,卷十九:汉书五行志错误、五行志杂驳,卷二十:暗惑、忤时。

由以上篇目可见,《史通》所叙及者,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程千帆先生《〈史通〉读法》一文曾列举其中最主要的二十余篇的阅读顺序,并认为把他们读通以后,再看其它各篇,也就容易了。例如:

《史官建置》和《古今正史》两篇。刘知几在《史官建置》一文中,考察了史官一职从古代到唐代的嬗变情况,指出修史工作主要可分为“录事记言”与“勒成删定”两个步骤,要求虽不同,然可相辅相成。《古今正史》一文,则将唐以前历代编年、纪传两体正史著作,上起《三坟》《五典》,下迄《唐书》,一一作了客观的介绍,包括每部史书撰者、修订者以及撰者对史实的态度,史书各部分的卷数,存佚情况,时人的评价等等,并加以品评。这两篇文章,当属一部史学史之雏型,从中可以窥见我国唐以前史学发生和发展的大致情况。

《六家》《二体》和《杂述》,主要介绍了古代史籍体例及目录分类情况。《六家》将隋唐以前的历史著作分为:以《尚书》为首的纪言派,以《春秋》为首的纪事派,以《左传》为首的编年派,以《国语》为首的国别派,以《史记》为首的通古纪传派,以《汉书》为首的断代纪传派等六个流派。并一一探讨各派的流变、发展及其优劣得失。《二体》则在《六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春秋》和《史记》为例,讨论 “编年体”和“纪传体”这“二体”的得失。认为“二体”各有长短,各有其美,当并行于世。《杂述》一文,则对正史(编年体和纪传体)之外的史学著作进行探讨,将正史以外的各种史籍分为: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等十类。并对这十类杂史的主要内容、代表著述作了扼要的介绍,评论得失,既看到它们“言皆丛残,事必琐碎”,无法与正史相比,但也肯定了它们“博闻旧事,多识其物”的价值。

《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传》《序例》等八篇,则以前代史籍为例,讨论纪传体史书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特点与功用,并一一评价前代史籍的得失。例如:认为本纪“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那么就应该专载“大事”,而不用“巨细毕书,洪纤备录”;“书事委曲”不是本纪而是列传的任务。又认为纪传体史书设立世家一目,是为了“开国承家,世代相续”,根据这一标准,《史记》将陈胜列入世家则义例不清。《史通》反对在纪传体史书中作“表历”,认为“表历”常常与史传重复,本纪、世家、列传等“具有其说”,再予列表,则为“烦费”。《书志》一文,认为纪传体史书不该立《天文志》《艺文志》《五行志》三种,而应该增加《都邑志》《方物志》《氏族志》等。《论赞》一文对各史的“论赞”多持批评的态度,认为“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序例》篇强调“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史书要做到例不可破,如法不可违。《序传》篇主要批评史书中作者自序时不能严守史书的年代断限和不能实事求是的错误。

《载言》《题目》《断限》《编次》《称谓》《采撰》《载文》《叙事》《直书》《曲笔》《书事》《烦省》等十二篇,主要是通论史籍的编撰原则及方法。《载言》针对“二体”之一的纪传体记言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论阐述。认为可以在原有的纪、传、表、志几个大类之外,再增加一个“书”类,把帝王的制、册,大臣的章、表、乃至诗赋之类文学作品,全部归入此类。《题目》认为,无论是书名还是篇题,不要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而是要恰当,名实相符。《断限》讨论了纪传体断代史时间、人物、地域的断限问题,总的原则是“简省”,要求一是断限要严,二是不重复前人。《编次》探讨了史书中人物、事件的编排处理,提出纪传体史书分类要恰当,归类要合理,认为《史记》将表、志插在本纪和列传之间是不恰当的等等。《称谓》主张称谓要根据人物的实际地位称呼,应该寓褒贬以示尊卑,不能无根据自立称谓等等。《采撰》提出对史料的采集和选择,主要依靠朝廷史官的记载,同时“征求异说,采摭群言”,但由于史料来源不同,性质各异,需要加以甄别,“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载文》从史料采集的角度出发,认为“无裨劝奖,有长奸诈”的文辞不该载入史册,“文皆谙实,理多可信”的文辞,则可以载入史书。《叙事》认为史书中的叙事,要遵循简要、隐晦的原则,并要防止妄饰的倾向。要做到简约,即“文约而事丰”,刘知几总结了“直纪其才行”“唯书其事迹”“因言语而可知”“假论赞而自见”等四种叙事方法;要做到隐晦,即“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叙事时要有言外之意,韵外之音。强调史书与文学作品不同,不需要文饰,只要客观记叙事实。《直书》、《曲笔》二篇,主要讨论史官对历史人物或事件的记载,要做到不虚美,不隐恶,不能任意歪曲史实,但同时刘知几认为“子为父隐”“略外别内”的曲笔,还是被允许的。《书事》提出了史书修撰时采录史料的标准,总而言之即是“记功过,彰善恶”,对符合标准的史料,采录时还需有正确的方法,即要“简而且赅,疏而不漏”。《烦省》则提出评价史书撰写的是否详略得当,认为不能根据“限世量篇”,也就是说不能用年代的长短限定篇幅的大小,而是看是否“事有妄载”,“言有阙漏”。

《言语》《浮词》《模拟》《点烦》等四篇,主要是讨论史籍文字技巧。《言语》认为编撰史书所使用的语言,不应一味崇古求雅,而是要反映时代、地域的特征。《浮词》提出史书在本事之外,褒贬扬抑等评价之词需要慎重,要求简约、恰当以及前后一致。《模拟》指出史书编撰,模拟前人是免不了的,但如果只是“貌同而心异”的模拟,显然是失败的,究其原因,是“泥古不化”;因而应该模拟的是前代史书的原则,做到“貌异而心同”,而不是个别字句上。《点烦》叙及史书撰写,在行文上简而能要,烦省得中,并对《孔子家语》《史记》《汉书》《晋书》《十六国春秋》中烦冗之文,一一加以批评,并总结史书冗繁的主要表现。

此外,其余各篇也都有其讨论重点及其重要学术价值。如:《补注》主要探讨以掇异补缺为目的的史书注释的类型,并批评了前代史书之注的缺陷。认为:裴松之《三国志》注“喜聚异同,不加刊定”;陆澄注《汉书》,支离破碎,“难为披览”;刘昭注《后汉书》,缺乏见识;刘孝标注《世说新语》,着力于委巷小说,“劳而无功,费而无当”。《因习》则检讨了前代史书对前人的种种因习现象,如《史记》因习《春秋》,把诸侯的死称为卒,而不是薨等等,分析它们有的“在昔为是,而在后因之则非”;有的“前人既疏,而后人因之仍误”;有的“当代书例则然,而异代不必因、不当因”,因而要根据“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的原理把握好因俗、随时的原则。《邑里》专门就人物籍贯问题上的因习进行讨论,指出史书标明人物郡望,既不能“虚引他邦,冒为己邑”,也不能“以本国为是,此乡为非”。又如《疑古》《惑经》《申左》诸篇中,对唐以前的历史文献,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评述,并指出其矛盾、疏略之处。其中就《疑古》一篇,即条列10疑,对《尚书》等提出了批评;而《惑经》对《春秋》的批评,竟达12条;《申左》在肯定《左传》三大长处的基础上,则批评了《公羊传》《谷梁传》的5点缺陷。

总而言之,《史通》对我国古代史学作出了全面的总结,是我国唐代以前史论的集大成之作。该书成书后不久,即引起社会上的普遍关注与高度评价。唐代史学家徐坚见而叹曰:“夫为史者宜置于座右也。”(《新唐书·刘知几传》)明人郭延年在《史通评释序》中,也盛赞其“考究精核,义例严正”。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自有史学以来二千年间,得三人焉……在唐则刘知几,其学说在《史通》。”诸此可见其在中国古代史学史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由于种种原因,《史通》在宋代虽有刻本,流但传不广。直到明、清两代,《史通》逐渐受到重视,不仅版刻众多,研究者也日益增多。《史通》宋刻本今已佚,现存最早版本是明嘉靖十四年(1535)陆深刻本,脱讹颇多。明万历五年(1577)张之象刻本,较为完善,1961年中华书局曾据以影印。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王煦华校点、清浦起龙撰《史通通释》,书末附有陈汉章《史通补释》、杨明照《史通通释补》和罗常培《史通增释序》,便于检阅参考。1980年,中华书局出版程千帆《史通笺记》;1985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张振珮《史通笺注》;1990年,重庆出版社出版赵吕甫《史通新校注》,均可参看。1997年,贵州人民出版社,姚松、朱恒夫译注《史通全译》,文白对照,方便初学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