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9 11:32 来源: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楚 欣

 

神话传说何以能写进历史?

——读《史记·周本纪》后稷与褒姒

楚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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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的洪篇巨著《史记》,被尊为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述了中华民族自远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元狩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其中不少是通过人物传记反映的,因此也称为“传记体的通史”。可以说,人物传记(包括本纪、世家、列传等),是《史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司马迁着力于人物形象的刻画塑造,许多细节描写得异乎寻常,富有文学性。然而,读某些人物传记,难免也会产生疑问,觉得内中所记述的个别事不可能发生。诸如周族的始祖后稷,周幽王的宠妃褒姒,他们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就太过于离奇了 。

姜嫄踩了地上大脚印  怀孕生后稷

后稷,名弃,从小就有远大的志向。做游戏时,总喜欢采集各种野生植物的种子,如粟、麦、菽等栽种。成熟了,就将果实献给部落首领。长大后,被推选为部落首领,带领大家耕耘播种,还用木头和石块制作了几样简单的农具,教人使用,让过去靠狩猎和采集野果为生的百姓,日子过得比较安定。帝尧很欣赏弃的做法,聘请他为全部落联盟的总农艺师,号召天下的人都来学习农业技术。舜继位后,为了表彰弃的勤劳和功绩,将“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南)封给他,以官为号,称“后稷”,别姓“姬”。周族,即起源于此。

以上记述,出自《史记·周本纪》。虽然平淡无奇,但都是事实。可一写到后稷的出生经过,情况就不一样了。司马迁的灵感似乎顿发,笔下所记的不再是普普通通的事,而是充满怪异。说邰氏部落,有位美丽端庄的姑娘,名叫姜嫄。某天,她到郊外游玩,回家路上,发现河边湿地上有个很大的坑,像是人走过留下的脚印。姑娘想,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脚呢?出于好奇,便踩了那个大坑。谁知这一踩,像触电似的,热流顿时通遍全身。更奇怪的是,回到家里,发现自己怀孕了。十月之后,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这事让姜嫄感到莫名其妙,觉得有不祥之兆,便把孩子“弃之陋巷”。令人意外的是,“马牛过者皆避不践”。姜嫄于是欲“徙置之林中”,但“山林多人”,不便处置,只得“弃渠中冰上”。一个初生的婴儿被放在渠中冰上,后果可想而知。然而,“飞鸟以其翼覆荐之”,让孩子安然无恙。看到这一切,姜嫄深受感动,觉得这是神的帮助,便把他抱回家喂养。由于孩子曾被抛弃过,便取名“弃”,这就是后稷。

小宫女碰到了黑色大蜥蜴  多年后生褒姒

褒姒,褒(今陕西勉县东南)人,长得很漂亮,周幽王看上她,纳为妃子,生了伯服。因为不是正宫皇后,地位自然低一截。褒姒便耍了阴谋,让幽王立她为皇后,伯服为太子。当了皇后的褒姒还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周幽王为了能看到她笑,用了许多办法,都未能奏效。奸佞的虢石父献上“烽火戏诸侯”一策,即燃放烽火,让诸侯前来救驾却扑空而回,皇后可能会笑。头脑简单的幽王采纳了,让人放起烽火。诸侯们一看,皇上有难,便纷纷带兵来救,可一了解,根本没有敌情,而是为了给皇后取乐故意放的,即悻悻地回去。褒姒看到诸侯们“中计”的情景,不禁开怀大笑。幽王也因此得到了满足。然而从此之后,幽王有事放烽火,诸侯们都把它当成戏弄,谁也不再前来营救。最终,西夷犬戎发兵攻周,没人护驾的周幽王和伯服都被杀死,褒姒则当了俘虏。西周到此为止,平王被迫东迁。人们因此叹息道:“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诗经·正月》)。

为了让褒姒笑,周幽王和佞臣虢石父共同“导演”了“烽火戏诸侯”,尽管十分荒唐,但确有其事,并非瞎编。真正编撰的是褒姒的出生经过,它比姜嫄踩上大脚坑生后稷的故事还要不可思议。《周本纪》称,夏代,有两条龙降落于宫廷。夏帝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便对神占卜。神作出指示:必须将它们的“漦”(唾液)收藏起来方可吉利。夏帝于是摆设祭坛,向二龙祷告。二龙一下子不见了,只留下唾液,人们即用木匣子收集保存。夏亡之后,自殷到周,这个匣子都没有打开过。周厉王时,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匣子被打开,龙的唾液流在了殿堂上,任凭怎么扫也扫不掉。周厉王就命令一群女人对着唾液大声呼叫。奇怪,这一叫,龙的唾液立即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大蜥蜴,爬进后宫。后宫有个六七岁的小宫女,碰上了那只黑色大蜥蜴。当时小宫女并无特殊反应,可是到了成年,却怀上了孕。由于未婚先孕,觉得很没脸,生下孩子后,便将她扔了。这孩子就是褒姒。

神话入史  出于司马迁的“爱奇”审美观

历史与文学是两个不同领域。历史著作,所记述的人与事都是确实存在的,不能有編造与虚构的成分。文学作品允许虚构,而且含有作者的个人感情与看法。以上介绍的《周本纪》后稷、褒姒的出生经过,纯属虚构,并非真有其事,司马迁却堂而皇之地写进了《史记》。这种处理方式着实令人意外。

为什么司马迁要这样做?据分析,缘于他的审美观。

司马迁撰写《史记》,一是充分利用已有的、可信的材料,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搜集流传于民间的故事、传说。这些东西,虽然他未必都信,但也不会轻易放弃,特别是一些典籍的记述,富有传奇性,多半还是引用下来并加以发挥。因为他塑造人物有个“爱奇”的美学倾向。这个特点,汉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扬雄最早发现,他在《法言》一书中指出:“多爱不忍,子长(司马迁)也。仲尼(孔子)多爱,爱义也。子长多爱,爱奇也”。南北朝时,《文心雕龙》的作者刘勰说,司马迁《史记》有“爱奇反经之尤”。近现代大文豪鲁迅《汉文学史纲》也指出,《史记》的创作目的是要“传畸人(奇人)于千秋”。所谓“畸人”(奇人),即不一般的人。这样的人必有不一般的经历,而这种不一般的经历,往往表现在出生经过的与众不同。司马迁持这种观点,自然要广泛搜集“畸人”(奇人),并写进《史记》。可以说,书中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不仅有后稷、褒姒,还包括远古时代的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乃至汉代的某些杰出人物(如刘邦的出生,其母“梦与神遇”,“已而有身”)。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将神话传说写入历史,并非只有《史记》。例如介绍西方历史,谈及“欧罗巴洲”名称的来源时,除了从语言、文字角度分析外,还会提到古希腊的神话传说——宙斯爱上古代腓尼基国王的女儿欧罗巴公主,便化作公牛把她驮到远方,求爱成功后,以公主的名字称呼这片后来他们共同生活之地。不错,确有这回事。但相关的編者会明确指出,“欧罗巴洲”之名的得来属于神话传说。司马迁则不一样,他似乎认为,神话传说也是事实,因此混在一起写,并没有特别交代或说明。

司马迁的“爱奇”审美观,在历代史学家当中,可谓独树一帜。虽然这一观念与历史必须真实有矛盾,但所塑造的人物极其生动,倍受读者的喜爱。《史记》之所以被称为“无韵之离骚”,与此不无关系。至于他所记的那些神话传说会不会被误认为事实,以讹传讹?我以为,这种担忧大可不必,读者自有分析判断的能力。